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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 115 年 3 月 3 日臺教學(三)字第 1152800882 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依 113 年 3 月 8 日修正生效之性別平等教育法、相關子法及相關函示規定,委託修正綜整教育部性平網(https://www.gender.edu.tw/web/index.php/home)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項下之 QA 資料資源及表單,各單項流程項下更新之 QA 資料及表單已於 114 年 2 月 3 日分別掛載於性平網。
三、教育部將性平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項下整體資源彙編為旨揭 QA 手冊,該手冊電子檔上傳掛載於性平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/綜合性參考資料下,請貴校廣為宣導及參考運用。